注釋...[展開]
第一類主要包括用于工業、科學和農業的化學制品,包括用于制造屬于其他類別的產品的化學制品。 
本類尤其包括: 
——感光紙;
——補輪胎用合成物;
——非食品用防腐鹽;
——某些食品工業用添加劑,例如果膠,卵磷脂,酶和化學防腐劑;
——某些生產化妝品和藥品用原料,例如:維生素,防腐劑和抗氧化劑;
——某些過濾材料,例如:礦物質材料,植物質材料和顆粒狀陶瓷材料。
本類尤其不包括: 
——未加工的天然樹脂(第二類),半加工的樹脂(第十七類);
——醫用或獸醫用化學制劑(第五類);
——殺真菌劑、除草劑和消滅有害動物制劑(第五類);
——文具用或家用粘合劑(第十六類); 
——食品用防腐鹽(第三十類); 
——褥草(腐殖土的覆蓋物)(第三十一類)。
 
						顏料,清漆,漆;防銹劑和木材防腐劑;著色劑,染料;印刷、標記和雕刻用油墨;未加工的天然樹脂;繪畫、裝飾、印刷和藝術用金屬箔及金屬粉。
注釋...[展開]
第二類主要包括顏料、著色劑和防腐制品。 
本類尤其包括: 
——工業、手工業和藝術用顏料、清漆和漆; 
——服裝染料; 
——食品和飲料用著色劑;
——用于油漆、清漆和漆的稀釋劑、增稠劑、固定劑和催干劑;
——木材和皮革用媒染劑;
——防銹油和木材防腐油。 
本類尤其不包括: 
——未加工的人造樹脂(第一類),半加工的樹脂(第十七類); 
——洗衣和漂白用上藍劑(第三類); 
——美容用染料(第三類); 
——顏料盒(學校用文具)(第十六類); 
——絕緣顏料和絕緣漆(第十七類);
——金屬腐蝕劑(第一類);
——文具用墨水(第十六類)。
 
						不含藥物的化妝品和梳洗用制劑;不含藥物的牙膏;香料,香精油;洗衣用漂白劑及其他物料;清潔、擦亮、去漬及研磨用制劑。
注釋...[展開]
第三類主要包括不含藥物的梳洗制劑以及用于家庭和其他環境的清潔制劑。
本類尤其包括:
 
——梳妝用衛生制劑;
——浸化妝水的薄紙;
——人用或動物用除臭劑;
——室內芳香劑;
——指甲彩繪貼片;
——拋光蠟;
——砂紙。
本類尤其不包括:
——生產化妝品用原料,例如:維生素,防腐劑和抗氧化劑(第一類);
——生產加工用除脂劑(第一類);
——清潔煙囪用化學制品(第一類);
——非人用、非動物用除臭劑(第五類);
——含藥物的洗發水、肥皂、洗液和牙膏(第五類);
——指甲砂銼,金剛砂銼,磨石和砂輪(手工具)(第八類);
——化妝和清潔器具,例如:化妝刷(第二十一類),清潔用布、墊和抹布(第二十一類)
 
						工業用油和油脂,蠟;潤滑劑;吸收、潤濕和粘結灰塵用合成物;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蠟燭和燈芯。
注釋...[展開]
第四類主要包括工業用油和油脂,燃料和照明材料。
本類尤其包括:
——磚石建筑或皮革保護用油;
——蠟(原料),工業用蠟;
——電能;
——發動機用燃料,生物燃料;
——燃料用非化學添加劑;
——木材(燃料)。
本類尤其不包括: 
——某些特殊的工業用油和油脂,例如:鞣革用油(第一類),木材防腐油,防銹油和油脂(第二類),香精油(第三類);
——美容用按摩蠟燭(第三類)和含藥物的按摩蠟燭(第五類);
——某些特殊的蠟,例如:樹木嫁接用蠟(第一類),裁縫用蠟,拋光蠟,除汗毛用蠟(第三類),牙科用蠟(第五類),封蠟(第十六類)。
——油爐專用爐芯(第十一類),吸煙打火機用火芯(第三十四類)。
 
						藥品,醫用和獸醫用制劑;醫用衛生制劑;醫用或獸醫用營養食物和物質,嬰兒食品;人用和動物用膳食補充劑;膏藥,繃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蠟;消毒劑;消滅有害動物制劑;殺真菌劑,除莠劑。
	
注釋...[展開]
	
第五類主要包括藥品和其他醫用或獸醫用制劑。 
本類尤其包括: 
——除梳妝用制劑以外的個人保健用衛生制劑; 
——嬰兒和失禁者用尿布; 
——非人用、非動物用除臭劑;
——膳食補充劑,為正常飲食提供補充或有益健康的;
——醫用或獸醫用代餐物、營養食物和飲料; 
——不含煙草的醫用卷煙; 
——含藥物的洗發水、肥皂、洗劑和牙膏。
本類尤其不包括: 
——梳妝用不含藥物的衛生制劑(第三類); 
——人用或動物用除臭劑(第三類); 
——支撐繃帶,矯形用繃帶(第十類;
——非醫用、非獸醫用的代餐物、營養食物和飲料,上述應被歸入相應的食品或飲料類別,例如:低脂炸土豆片(第二十九類),高蛋白谷物棒(第三十類),等滲飲料(第三十二類);
——制藥用原料,例如:維生素,防腐劑和抗氧化劑(第一類)。
 
						普通金屬及其合金,金屬礦石;金屬建筑材料;可移動金屬建筑物;普通金屬制非電氣用纜線;金屬小五金具;存儲和運輸用金屬容器;保險箱。
注釋...[展開]
第六類主要包括未加工及半加工金屬,金屬礦石,以及某些普通金屬制品。 
本類尤其包括: 
——用于進一步加工的金屬箔或金屬粉,例如:用于3D打??; 
——金屬建筑材料,例如:鐵軌用金屬材料,金屬管及金屬管道; 
——金屬小五金具,例如:螺栓,螺絲,釘子,家具腳輪,窗栓; 
——金屬制可移動的建筑物或建筑結構,例如:活動房屋,游泳池,獸籠,溜冰場; 
——不按照功能或用途分類的某些普通金屬制品,例如:多用途普通金屬盒,塑像,普通金屬制藝術品及半身塑像。 
本類尤其不包括: 
——因為其化學特性在工業和科學研究中被用作化學品的金屬和礦石,例如:鋁土,汞,銻,堿金屬及堿土金屬(第一類); 
——繪畫、裝飾、印刷和藝術用金屬箔及金屬粉(第二類); 
——電纜(第九類),非金屬、非電氣纜繩(第二十二類); 
——作為衛生設備部件的管道(第十一類),非金屬軟管和非金屬柔性管(第十七類),非金屬硬管(第十九類); 
——家養寵物用籠子(第二十一類);
——某些按其功能和用途分類的普通金屬制品,例如:手動的手工具(第八類),曲別針(第十六類),家具(第二十類),廚房用具(第二十一類),家用容器(第二十一類)。
 
						機器,機床,電動工具,除手動手工具以外的農業器具;馬達和引擎(陸地車輛用的除外);機器聯結器和傳動機件(陸地車輛用的除外);非手動農業器具;孵化器;自動售貨機。
	
注釋...[展開]
	
第七類主要包括機器和機床、馬達和引擎。
本類尤其包括:
——各類馬達和引擎的部件,例如:各種類型馬達和引擎用啟動器、消音器和汽缸;
	——電動清潔機器和裝置,例如:電動擦鞋器,清洗地毯用電動機器和裝置以及真空吸塵器;
——3D打印機;
——工業機器人;
——某些特殊的非運輸用運載工具,例如:掃路機,筑路機,推土機,掃雪機以及作為非運輸用履帶式運載工具部件的橡膠履帶。
本類尤其不包括:
——手動的手工具和器具(第八類);
——具有人工智能的人形機器人,實驗室機器人,教學機器人,安全監控機器人(第九類),外科手術機器人(第十類),機器自動駕駛汽車(第十二類),機器人鼓(第十五類),玩具機器人(第二十八類);
——陸地車輛用馬達和引擎(第十二類);
——運載工具用履帶,以及運載工具用各種輪胎(第十二類);
——某些特殊機器,例如:自動取款機(第九類),人工呼吸器(第十類),冷凍設備和機器(第十一類)。
注:攪動機,攪拌機,磨粉機(機器),離心碾磨機,粉碎機,混合機(機器),碾碎機為跨類似群保護商品。但是對于申報限定行業用途的上述商品,應按照行業用途歸入相應的類似群,并與對應的上述商品類似。
 
						手工具和器具(手動的);刀、叉和匙餐具;除火器外的隨身武器;剃刀。
注釋...[展開]
第八類主要包括用于鉆孔、成型、切割和穿孔等工作的手動工具和器具。
本類尤其包括:
——農業、園藝和景觀美化用手動工具;
——木工、藝術家和其他工匠用手動工具,例如:錘,鑿子和雕刻刀;
——手動的手工具用柄,例如:刀柄和長柄大鐮刀柄;
——個人儀容修飾和人體藝術用電動和非電動手工器具,例如:剃刀,卷發、文身、修指甲和修腳用器具;
——手動泵;
——餐具,例如:刀、叉和匙,包括貴金屬制成的。
本類尤其不包括:
——馬達帶動的機床和器具(第七類);
——外科手術刀(第十類);
——自行車輪胎用充氣泵(第十二類),運動球類充氣專用氣泵(第二十八類);
——隨身武器(火器)(第十三類);
——辦公用切紙刀和碎紙機(第十六類);
——物品手柄依據物品的功能和用途歸入不同類別,例如:手杖柄,傘柄(第十八類),掃帚柄(第二十一類);
——上菜用具,例如:方糖鉗,冰塊夾,餡餅用鏟和上菜勺,以及廚房用具,例如:攪拌匙,研缽和杵,胡桃鉗和刮板(第二十一類);
——擊劍用兵器(第二十八類)。
 
						科學、研究、導航、測量、攝影、電影、視聽、光學、衡具、量具、信號、偵測、測試、檢驗、救生和教學用裝置及儀器;處理、開關、轉換、積累、調節或控制電的配送或使用的裝置和儀器;錄制、傳送、重放或處理聲音、影像或數據的裝置和儀器;已錄制和可下載的媒體,計算機軟件,錄制和存儲用空白的數字或模擬介質;投幣啟動設備用機械裝置;收銀機,計算設備;計算機和計算機外圍設備;潛水服,潛水面罩,潛水用耳塞,潛水和游泳用鼻夾,潛水員手套,潛水呼吸器;滅火設備。
	
注釋...[展開]
	
第九類主要包括科學或研究用裝置和儀器,視聽和信息技術設備,以及安全和救生設備。
	
本類尤其包括:
	
——實驗室科研用裝置和儀器;
——訓練器械和模擬器,例如:急救訓練用人體模型,運載工具駕駛和控制模擬器;
——控制和監控航空器、船只和無人駕駛運載工具用裝置和儀器,例如:導航儀器,發射器,測量用圓規,全球定位系統(GPS)設備,運載工具用自動轉向裝置;
——安全和安保器械和儀器,例如:安全網,信號燈,交通信號燈,消防車,聲音警報器,安全令牌(加密裝置);
——防嚴重傷害或防致命傷害用服裝,例如:防事故、防輻射、防火用用服裝,防彈衣,安全頭盔,體育用護頭,體育用護齒,飛行員防護服,工人用護膝墊;
——光學器械和儀器,例如:眼鏡,隱形眼鏡,放大鏡,檢驗用鏡,門窺視孔;
——磁鐵;
——作為數據處理設備的智能手表,穿戴式行動追蹤器;
——與計算機連用的操縱桿(視頻游戲用除外),頭戴式虛擬現實裝置,智能眼鏡;
——眼鏡套,智能手機用殼,特制攝影設備和器具箱;
——自動取款機,開發票機,材料檢驗儀器和機器;
——電子香煙用電池和充電器;
——樂器用電動和電子效果器;
——實驗室機器人,教學機器人,安全監控機器人,用于科學研究的具有人工智能的人形機器人。
	
本類尤其不包括:
	
——作為機器部件的操縱桿(游戲機用除外)(第七類),運載工具用操縱桿(第十二類),視頻游戲操縱桿,玩具和游戲機控制器(第二十八類);
——按功能或用途分類的投幣啟動設備,例如:投幣啟動的洗衣機(第七類),投幣啟動式臺球桌(第二十八類);
——工業機器人(第七類),外科手術機器人(第十類),玩具機器人(第二十八類);
——脈搏計,心率監測設備,人體成分監測儀(第十類);
——實驗室燈,實驗室燃燒器(第十一類);
——潛水燈(第十一類);
——爆炸性煙霧信號,信號火箭(第十三類);
——教學用組織剖面圖,顯微鏡用生物樣本(教學材料)(第十六類);
——進行某項運動所穿戴的服裝和裝備,例如:保護墊(運動服部件),擊劍用面罩,拳擊手套(第二十八類)。
	
 
						外科、醫療、牙科和獸醫用儀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矯形用物品;縫合材料;殘疾人專用治療裝置;按摩器械;嬰兒護理用器械、器具及用品;性生活用器械、器具及用品。
	
注釋...[展開]
	
第十類主要包括主要用于診斷、治療及改善人和動物的功能或健康狀態的外科、內科、牙科及獸醫用儀器、器械及用品。 
本類尤其包括: 
——支撐繃帶,矯形用繃帶;醫療用特種服裝,例如:壓力衣,靜脈曲張用長襪,拘束衣,矯形鞋; 
	——月經、避孕及分娩用儀器、器械及用品,例如:月經杯,子宮帽,避孕套,分娩褥墊,產鉗; 
——由人造或合成材料制成的植入用假體及治療用具,例如:由人造材料組成的外科移植物,人造乳房,腦起搏器,可生物降解的骨固定植入物; 
	——醫用特制家具,例如:醫用或牙科用扶手椅,醫用氣褥墊,手術臺。 
本類尤其不包括: 
——醫用輔料和吸收性衛生用品,例如:橡皮膏,包扎用繃帶和紗布,防溢乳墊,嬰兒尿布和失禁用尿布,衛生棉條(第五類); 
——由活組織組成的外科移植物(第五類); 
——醫用無煙草香煙(第五類)和電子香煙(第三十四類); 
——輪椅和電動代步車(第十二類); 
——按摩用床和醫院用床(第二十類)。
 
						照明、加熱、冷卻、蒸汽發生、烹飪、干燥、通風、供水以及衛生用裝置和設備。
	
注釋...[展開]
	
第十一類主要包括環境控制裝置和設備,特別是照明、烹飪、冷卻和消毒用裝置和設備。
	
本類尤其包括:
	
——空氣調節裝置和設備;
——非實驗室用烘箱,例如:牙科用烘箱,微波爐,面包爐;
——爐子(取暖器具);
——太陽能集熱器;
——煙囪用煙道,煙囪用風箱,壁爐爐床,家用壁爐;
——消毒器,焚化爐;
——照明設備和裝置,例如:照明用發光管,探照燈,發光門牌,運載工具用光反射鏡,運載工具用燈;
——燈,例如:電燈,煤氣燈,實驗室燈,油燈,路燈,安全燈;
——日光浴床;
——浴室裝置,沐浴用設備,浴室用管子裝置;
——抽水馬桶,小便池;
——噴水器,巧克力噴泉機;
——非醫用電熱墊和電熱毯;
——熱水袋;
——電熱服裝;
——電熱制酸奶器,制面包機,煮咖啡機,制冰淇淋機;
——制冰機和設備。
	
本類尤其不包括:
	
——制造蒸汽的裝置(機器部件)(第七類);
——空氣凝結器(第七類);
——電流發生器,發電機組(第七類);
——噴焊燈(第七類),光學燈(第九類),暗室燈(第九類),醫用燈(第十類);
——實驗室用烘箱(第九類);
——光伏電池(第九類);
——信號燈(第九類);
——醫用電熱墊和電熱毯(第十類);
——便攜式嬰兒浴盆(第二十一類);
——非電便攜式冷藏箱(第二十一類);
——無加熱源的烹飪用具,例如:非電動烤盤和烤架,烘蛋奶餅的非電鐵模,非電加壓炊具(第二十一類);
——非電暖腳套(第二十五類)。
	
 
						運載工具;陸、空、海用運載裝置。
	
注釋...[展開]
	
第十二類主要包括運載工具,陸、空、海用客運或貨運裝置。
本類尤其包括: 
——陸地車輛用馬達和引擎; 
——陸地車輛用聯結器和傳動機件; 
——氣墊船。 
——遙控運載工具(非玩具);
——運載工具部件,例如:保險杠,擋風玻璃,方向盤。
本類尤其不包括: 
——鐵路用金屬材料(第六類);
——非陸地車輛用馬達、引擎、聯結器和傳動機件(第七類);
——各類馬達和引擎的部件,例如:馬達和引擎用啟動器、消音器和汽缸(第七類);
——橡膠履帶(履帶式建筑工程機械、采礦機械、農業機械和其他重型機械的部件)(第七類);
——幼兒用三輪腳踏車和滑板車(玩具)(第二十八類);
——某些特殊的非運輸用運載工具或帶輪裝置,例如:自推進式道路清掃機械(第七類),消防車(第九類),有小腳輪的茶具臺(第二十類);
———某些運載工具部件,例如:運載工具用電池、里程記錄儀和收音機(第九類),汽車及自行車用燈(第十一類),汽車用腳墊(第二十七類)。
 
						火器;軍火及彈藥;炸藥;焰火。
注釋...[展開]
第十三類主要包括火器和煙火產品
本類尤其包括:
——爆炸性或煙火式救援信號彈;
——信號槍;
——個人防護用噴霧;
——爆炸性煙霧信號,信號火箭;
——氣槍(武器);
——武器肩帶;
——體育用火器,獵槍。
本類尤其不包括:
——武器用潤滑油(第四類);
——劍(武器)(第八類);
——除火器外的隨身武器(第八類);
——非爆炸性煙霧信號,救援激光信號燈(第九類);
——火器用瞄準望遠鏡(第九類);
——火炬(第十一類);
——圣誕拉炮(聚會助興道具)(第二十八類);
——火帽(玩具)(第二十八類);
——玩具氣槍(第二十八類);
——火柴(第三十四類)。
 
						貴金屬及其合金;首飾,寶石和半寶石;鐘表和計時儀器。
注釋...[展開]
第十四類主要包括貴金屬,某些貴金屬制品或鍍貴金屬制品,首飾和鐘表及其零部件。 
本類尤其包括: 
——首飾,包括仿真首飾,例如:人造寶石首飾; 
——襯衫袖扣,領帶飾針,領帶夾; 
——鑰匙圈和鑰匙鏈以及上面掛的小飾物; 
——首飾用小飾物; 
——首飾盒; 
——首飾和鐘表的零部件,例如:首飾用扣環和珠子,鐘表機芯,鐘針,表發條,表蒙。 
本類尤其不包括: 
——作為數據處理設備的智能手表(第九類); 
——非首飾用、非鑰匙鏈用、非鑰匙圈用小飾物(第二十六類); 
——按照材質分類的非貴金屬制或非鍍有貴金屬的藝術品,例如:普通金屬制(第六類),石、混凝土或大理石制(第十九類),木、蠟、石膏或塑料制(第二十類),瓷、陶瓷、陶土、赤陶或玻璃制(第二十一類);
——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類的貴金屬制品或鍍貴金屬制品,例如:繪畫、裝飾、印刷和藝術用金屬箔及金屬粉(第二類),牙科用金汞合金(第五類),刀叉餐具(第八類),電觸點(第九類),金筆尖(第十六類),茶壺(第二十一類),金銀線制繡品(第二十六類),雪茄煙
盒(第三十四類)。
 
						樂器;樂譜架和樂器架;指揮棒。
注釋...[展開]
第十五類主要包括樂器及其部件和附件。
本類尤其包括:
——機械樂器及其附件,例如:手搖風琴,機械鋼琴,機械鋼琴用音量調節器,機器人鼓;
——八音盒;
——電動和電子樂器;
——樂器用弦、簧片、弦軸和踏板;
——音叉,校音扳頭;
——弦樂器用松香。
本類尤其不包括:
——錄制、傳送、放大和重放聲音的裝置,例如:樂器用電動和電子效果器,哇音踏板,音頻接口,混音器,均衡器(音頻裝置),低音喇叭(第九類);
——可下載的音樂文件(第九類);
——可下載的電子樂譜(第九類),印刷好的樂譜(第十六類);
——投幣式自動點唱機(第九類);
——節拍器(第九類);
——音樂賀卡(第十六類)。
 
						紙和紙板;印刷品;書籍裝訂材料;照片;文具和辦公用品(家具除外);文具用或家庭用粘合劑;繪畫材料和藝術家用材料;畫筆;教育或教學用品;包裝和打包用塑料紙、塑料膜和塑料袋;印刷鉛字,印版。
注釋...[展開]
第十六類主要包括紙,紙板及某些紙和紙板制品,辦公用品。 
本類尤其包括: 
——切紙刀和切紙機; 
——夾持或保護紙的套、封皮或裝置,例如:文件夾,夾錢用夾子,支票簿夾,夾紙曲別針,護照套,剪貼集; 
——某些辦公用機器,例如:打字機,速印機,辦公用郵資蓋印機,削鉛筆器; 
——藝術家和室內外油漆匠用繪畫涂漆用具,例如:藝術家用水彩顏料碟,畫家用畫架和調色盤,房屋油漆用輥子,顏料盤; 
——某些一次性紙制品,例如:紙圍涎,紙手帕和紙桌布; 
——某些不按照功能和用途分類的紙制品和紙板制品,例如:包裝用紙制袋子、封套和容器,紙制或紙板制雕像、塑像和藝術品,諸如紙制小雕像、鑲框或未鑲框的平版印刷品、油畫和水彩畫。 
本類尤其不包括: 
——顏料(第二類); 
——藝術家用手工具,例如:抹刀,雕塑鑿刀(第八類); 
——教學儀器,例如:視聽教學儀器、急救訓練用人體模型(第九類),玩具模型(第二十八類); 
——某些按其功能和用途分類的紙制品和紙板制品,例如:相紙(第一類),研磨紙(第三類),紙制百葉簾(第二十類),桌用紙制杯盤(第二十一類),紙制床單和枕套(第二十四類),紙衣服(第二十五類),卷煙紙(第三十四類)。
 
						未加工和半加工的橡膠、古塔膠、樹膠、石棉、云母及這些材料的代用品;生產用成型塑料和樹脂制品;包裝、填充和絕緣用材料;非金屬軟管和非金屬柔性管。
注釋...[展開]
第十七類主要包括電絕緣、隔熱或隔音材料,以及生產用塑料片、板或桿,和由橡膠、古塔膠、樹膠、石棉、云母及這些材料的替代品制成的某些制品。 
本類尤其包括: 
——修復輪胎用橡膠材料; 
——抗污染的浮動屏障; 
——非文具、非醫用、非家用膠帶; 
——非包裝用塑料膜,例如:窗戶用防強光薄膜; 
——非紡織用彈性線、橡膠線和塑料線; 
——某些由
本類的材料制成的不按照功能和用途分類的制品,例如:插花用泡沫支撐物,塑料或橡膠制襯墊填充材料,橡皮塞子,橡膠制減震緩沖器,橡膠制包裝袋。 
本類尤其不包括: 
——消防水龍帶(第九類); 
——作為衛生設備部件的管道(第十一類)、金屬硬管(第六類)及非金屬硬管(第十九類); 
——建筑用隔熱玻璃(第十九類); 
——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類的
本類原材料制品,例如:樹膠脂(第二類),牙科用橡膠(第五類),消防人員用石棉擋板(第九類),補內胎用粘膠補片(第十二類),橡皮擦(第十六類)。
 
						皮革和人造皮革;動物皮;行李箱和背包;雨傘和陽傘;手杖;鞭,馬具和鞍具。
注釋...[展開]
第十八類主要包括皮革、人造皮革及由其制成的某些制品。 
本類尤其包括: 
——行李箱和背包,例如:手提箱,旅行箱,旅行包,抱嬰兒用吊袋,書包; 
——行李牌; 
——名片夾和錢包; 
——皮革或皮革板制箱和盒。 
本類尤其不包括: 
——人用的皮制的服裝、鞋、帽(第二十五類); 
——為所裝產品定制的包或箱,例如:筆記本電腦專用包(第九類),照相機或攝影設備專用包或箱(第九類),樂器盒(第十五類),帶輪或不帶輪的高爾夫球袋(第二十八類),滑雪板和沖浪板專用袋(第二十八類); 
——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類的皮革、人造皮革、毛皮制品,例如:磨剃刀的皮帶(第八類),拋光用皮革(第二十一類),清潔用麂皮(第二十一類),服飾用皮帶(第二十五類);
——醫用拐杖(第十類)。
 
						非金屬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屬硬管;柏油,瀝青;可移動非金屬建筑物;非金屬紀念碑。
	
注釋...[展開]
	
第十九類主要包括非金屬建筑材料。 
本類尤其包括: 
	
——建筑用半成品木材,例如:橫梁、板、護板;
——木制飾面薄板;
——建筑用玻璃,例如:玻璃磚瓦,建筑用隔熱玻璃,安全玻璃;
——路標用玻璃顆粒;
——花崗石,大理石,沙礫;
——赤土(建筑材料);
——裝有光伏電池的非金屬屋頂板;
——非金屬墓碑和非金屬墓;
——石、混凝土或大理石制塑像、半身像和藝術品;
——混凝土制信箱;
——土工布;
——涂層(建筑材料);
——非金屬腳手架;
——非金屬制可移動的建筑物或建筑結構,例如:水族池,鳥舍,旗桿,門廊,游泳池。
	
本類尤其不包括: 
	
——水泥保護劑,水泥防水用制劑(第一類);
——防火制劑(第一類);
——木材防腐劑(第二類);
——建筑用脫模油(第四類);
——金屬信箱(第六類),非金屬、非磚石制信箱(第二十類);
——像、半身像和藝術品:普通金屬制(第六類),貴金屬制(第十四類),木、蠟、石膏或塑料制(第二十類),瓷、陶瓷、陶土、赤陶或玻璃制(第二十一類);
——某些非建筑用的非金屬管,例如:管道(衛生設備部件)(第十一類),非金屬軟管和非金屬柔性管(第十七類);
——建筑防潮材料(第十七類);
——運載工具用窗玻璃(半成品)(第十一類);
——鳥籠(第十一類);
——地席,亞麻油地氈及其他鋪在已建成地板上的材料(第二十七類);
——未切鋸或未加工的木材(第三十一類)。
	
 
						家具,鏡子,相框;存儲或運輸用非金屬容器;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鯨骨或珍珠母;貝殼;海泡石;黃琥珀。
注釋...[展開]
本類尤其包括,整體改為: 
——金屬家具,野營用家具,槍架,報紙陳列架; 
——室內窗用百葉簾或遮光簾; 
——寢具,例如:床墊,床架,枕頭; 
——鏡子,家具用和梳妝用鏡; 
——非金屬車牌; 
——非金屬小五金器具,例如:螺栓,螺絲,銷釘,家具用腳輪,緊固管道用非金屬環; 
——非金屬、非混凝土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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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類尤其不包括: 
——實驗室用特制家具(第九類)或醫用特制家具(第十類); 
——室外百葉簾:金屬制(第六類),非金屬、非紡織品制(第十九類),紡織品制(第二十二類); 
——被單和枕套,鴨絨被和睡袋(第二十四類); 
——某些特殊用途的鏡子,例如:光學用鏡(第九類),外科或牙科用鏡(第十類),后視鏡(第十二類),槍用瞄準鏡(第十三類); 
——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類的由木、軟木、葦、藤、柳條、角、骨、象牙、鯨骨、貝殼、琥珀、珍珠母、海泡石以及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成的產品,例如:制首飾用珠子(第十四類),木地板條(第十九類),家用籃(第二十一類),塑料杯(第二十一類),葦席(第二十七類)。
 
						家用或廚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綿;刷子(畫筆除外);制刷原料;清潔用具;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烹飪用具和餐具(刀、叉、匙除外)。
	
注釋...[展開]
	
第二十一類主要包括家庭和廚房用小型手動器具,化妝和盥洗室用具,玻璃器皿和由瓷、陶瓷、陶土、赤陶或玻璃制成的某些制品。。 
本類尤其包括: 
——家庭和廚房用具,例如:蠅拍,衣夾,攪拌匙,涂油匙和開塞鉆,以及上菜用具,例如:方糖鉗,冰塊夾,餡餅用鏟和上菜勺;
——家庭、廚房和烹飪用容器,例如:花瓶,瓶,存錢罐,提桶,雞尾酒調酒器,烹飪用鍋,非電燒水壺以及非電加壓炊具;
——廚房用小型手動的切碎機、研磨機、壓榨機、碾碎機,例如:蒜壓榨器,胡桃鉗,杵和研缽;
——碗碟架和飲料瓶架(餐具);
——化妝用具,例如:電動和非電動的梳及牙刷,牙線,美甲用泡沫材料制分趾器,粉撲,專用化妝包;
——園藝用品,例如:園藝手套,窗臺花箱,噴壺和澆水軟管用噴嘴;
——室內水族池,室內生態培養箱。 
本類尤其不包括: 
——清潔制劑(第三類); 
——小型電動的切碎機、研磨機、壓榨機、碾碎機(第七類); 
——剃須及剃毛裝置,理發器和指甲鉗,電或非電的修指甲和修腳器具,例如:修指甲成套工具,指甲砂銼,去死皮鉗(第八類); 
——刀叉餐具(第八類)和手動的廚房用切割工具,例如:蔬菜切絲器,切比薩餅用刀,奶酪切片機(第八類); 
——除虱梳,刮舌器(第十類); 
——電烹飪器具(第十一類); 
——梳妝鏡(第二十類); 
——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類的玻璃制品、瓷器和陶器,例如:假牙用瓷料(第五類),眼鏡片(第九類),隔熱、隔音用玻璃棉,半加工的丙烯酸玻璃或有機玻璃(第十七類),陶瓷磚瓦(第十九類),建筑用玻璃(第十九類),紡織用玻璃纖維(第二十二類);
——貨物存儲和運輸用金屬容器(第六類),貨物存儲和運輸用非金屬容器(第二十類)。
 
						繩索和細繩;網;帳篷和防水遮布;紡織品或合成材料制遮篷;帆;運輸和貯存散裝物用麻袋;襯墊和填充材料(紙或紙板、橡膠、塑料制除外);紡織用纖維原料及其替代品。
注釋...[展開]
本類尤其包括: 
——用天然或人工紡織纖維、紙或塑料制成的纜和繩; 
——漁網,吊床,繩梯; 
——運載工具非專用蓋罩; 
——某些不按照功能或用途分類的包和袋,例如:洗衣用網袋,裹尸袋,郵袋; 
——包裝用紡織袋; 
——動物纖維和纖維紡織原料,例如:獸毛,繭,黃麻,未加工或加工過的羊毛,生絲。 
?   
本類尤其不包括: 
——金屬繩(第六類); 
——樂器弦(第十五類)和球拍線(第二十八類); 
——紙或紙板制襯墊、減震和填充材料(第十六類),橡膠或塑料制襯墊、減震和填充材料(第十七類); 
——某些按照功能或用途分類的網和包,例如:安全網(第九類),運載工具用行李網(第十二類),旅行用衣袋(第十八類),發網(第二十六類),高爾夫球袋(第二十八類),運動用網(第二十八類); 
——按照材質分類的非紡織品包裝袋,例如:包裝用紙袋或塑料袋(第十六類),包裝用橡膠袋(第十七類),包裝用皮袋(第十八類)。
 
						紡織用紗和線。
注釋...[展開]
第二十三類主要包括紡織用天然或合成的紗和線。
本類尤其包括:
——紡織用玻璃纖維線、彈性線、橡膠線和塑料線;
——繡花、織補和縫紉用線(包括金屬線);
——絹絲,精紡棉,精紡羊毛。
本類尤其不包括:
——某些特定用途的線,例如:電線識別線(第九類),外科用線(第十類),貴金屬絲線(首飾)(第十四類);
——按照材質分類的非紡織品用線,例如:金屬捆扎線(第六類)和非金屬捆扎線(第二十二類),彈性線、橡膠線或塑料線(第十七類),玻璃纖維線(第二十一類)。
 
						織織物及其替代品;家庭日用紡織品;紡織品制或塑料制簾。
注釋...[展開]
第二十四類主要包括織物和家用織物覆蓋物。 
本類尤其包括: 
——家庭日用紡織品,例如:床罩,枕套,紡織品毛巾; 
——紙制床單和枕套; 
——睡袋,睡袋襯里; 
——蚊帳。 
本類尤其不包括: 
——醫用電熱毯(第十類)和非醫用電熱毯(第十一類); 
——紙制桌布和餐巾(第十六類); 
——石棉防火幕(第十七類),竹簾和裝飾珠簾(第二十類); 
——馬毯(第十八類); 
——某些特殊用途的紡織品和織物,例如:書籍裝訂用織物(第十六類),絕緣、隔熱、隔音織物(第十七類),土工布(第十九類)。
 
						服裝,鞋,帽。
	
注釋...[展開]
	
本類尤其不包括: 
	
第二十五類主要包括人用的服裝、鞋和帽。
	
本類尤其包括:
——服裝、鞋和帽部件,例如:袖口,口袋,成品襯里,鞋跟和后跟,帽檐,帽襯架(支撐架);
——運動服和運動鞋,例如:滑雪手套,背心式緊身運動衣,騎自行車服裝,柔道服和空手道服,足球鞋,體操鞋,滑雪靴;
——化裝舞會用服裝;
——紙衣服,紙帽子(服裝);
——非紙制圍涎;
——西服袋巾;
——非電暖腳套。
	
本類尤其不包括:
	
——制鞋用小五金件,例如,金屬制鞋釘和鞋銷釘(第六類)和非金屬制鞋釘和鞋銷釘(第二十類),以及用于服裝、鞋和帽的縫紉附件和扣件,例如:扣鉤,扣子,拉鏈,飾帶,帽帶,帽用飾物和鞋用飾物(第二十六類);
——某些特殊用途的服裝、鞋和帽,例如:安全頭盔,包括運動用的(第九類),防火服裝(第九類),手術衣(第十類),矯形鞋(第十類),以及進行某項運動所必需的服裝和鞋,例如:棒球手套,拳擊手套,(冰刀)冰鞋(第二十八類);
——電熱服裝(第十一類);
——電暖腳套(第十一類),嬰兒車和平臥式嬰兒車專用腳套(第十二類);
——紙圍涎(第十六類);
——紙制手帕(第十六類)和紡織品制手帕(第二十四類);
——動物服裝(第十八類);
——狂歡節面具(第二十八類);
——玩具娃娃衣(第二十八類);
——紙制晚會帽(第二十八類)。
	
 
						花邊,編帶和刺繡品,縫紉用飾帶和蝴蝶結;紐扣,領鉤扣,飾針和縫針;人造花;發飾;假發。
注釋...[展開]
第二十六類主要包括縫紉用品,用于佩戴的天然或人造毛發,頭發裝飾品,以及用于裝飾其他物品的、不屬別類的小件物品。 
本類尤其包括: 
——假發套,遮禿假發,假胡須; 
——發夾和發帶; 
——發網; 
——扣子和拉鏈; 
——非用于首飾、鑰匙圈和鑰匙鏈的小飾物。 
——發夾和發帶;
——用作縫紉用品或發飾的各類材質制飾帶和蝴蝶結;
——禮品包裝用非紙制飾帶和非紙制蝴蝶結;
——人造花制圣誕花環,包括帶燈飾的;
——某些卷發用品,例如:電和非電發卷(非手工具),卷發夾,卷發紙。
本類尤其不包括: 
——假睫毛(第三類);
——作為小五金具的金屬鉤子(第六類)和非金屬鉤子(第二十類),窗簾鉤(第二十類);
——某些特種針,例如:文身針(第八類),羅盤儀針(第九類),醫用針(第十類),運動球類充氣用氣針(第二十八類);
——卷毛發用手工具,例如:燙發鉗,卷睫毛夾(第八類);
——植發用毛發(第十類);
——首飾用小飾物,用于鑰匙圈或鑰匙鏈的小飾物(第十四類);
——某些飾帶和蝴蝶結,例如:紙帶和紙蝴蝶結(非縫紉用品、非發飾)(第十六類),藝術體操用彩帶(第二十八類);
——紡織用紗和線(第二十三類);
——合成材料制圣誕樹(第二十八類)。
 
						地毯,地席,亞麻油地氈及其他鋪在已建成地板上的材料;非紡織品制壁掛。
注釋...[展開]
第二十七類主要包括作為覆蓋物鋪在已建成的地板和墻壁上的制品。
本類尤其包括:
——汽車用腳墊;
——作為地板覆蓋物的墊,例如:浴室防滑墊,門前擦鞋墊,體操墊,瑜伽墊;
——人工草皮;
——墻紙,包括紡織品制墻紙。
本類尤其不包括:
——金屬制地板、鋪地材料和地板磚(第六類),非金屬制地板、鋪地材料和地板磚(第十九類),木地板條(第十九類);
——電熱地毯(第十一類);
——土工布(第十九類);
——嬰兒游戲圍欄用墊(第二十類);
——紡織品制壁掛(第二十四類)。
 
						游戲器具和玩具;視頻游戲裝置;體育和運動用品;圣誕樹用裝飾品。
注釋...[展開]
第二十八類主要包括玩具和游戲裝置,體育設備,娛樂及創意道具,以及某些圣誕樹用裝飾品。 
本類尤其包括: 
——娛樂和游戲裝置,包括其控制器; 
——惡作劇和聚會用創意玩具,例如:狂歡節面具,紙制晚會帽,五彩紙屑,聚會用爆竹和圣誕拉炮; 
——打獵和釣魚用具,例如:釣魚竿,釣魚用抄網,誘餌,狩獵用哨子; 
——各種運動和游戲設備。 
本類尤其不包括: 
——圣誕樹用的蠟燭(第四類),圣誕樹用電燈(第十一類),圣誕樹用糖果和巧克力裝飾物(第三十類); 
——潛水裝備(第九類); 
——性玩具和性愛娃娃(第十類); 
——體育和運動用服裝(第二十五類); 
——某些按照其他功能和用途分類的體育運動裝備,例如:運動用頭盔、護目鏡和護齒(第九類),體育用火器(第十三類),健身用墊(第二十七類);以及某些按照其他功能和用途分類的打獵和釣魚用具,例如:獵刀(第八類),魚叉(第八類),獵槍(第十三類),漁網(第二十二類)。
 
						肉,魚,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漬、冷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凍,果醬,蜜餞;蛋;奶,奶酪,黃油,酸奶和其他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注釋...[展開]
第二十九類主要包括為食用目的而預制或腌制的動物性食品、蔬菜和其他園藝產品。
本類尤其包括:
——以肉、魚、水果或蔬菜為主的食品;
——可食用昆蟲;
——以奶為主的奶飲料;
——牛奶替代品,例如:杏仁漿,椰漿,花生漿,米漿,豆奶;
——腌制蘑菇;
——供人食用的加工過的豆類和堅果;
——人食用的加工過的種子(非用作調味品的)。
本類尤其不包括:
——非食用油和油脂,例如:香精油(第三類),工業用油(第四類),醫用蓖麻油(第五類);
——嬰兒食品(第五類);
——醫用營養食物和物質(第五類);
——膳食補充劑(第五類);
——色拉用調味品(第三十類);
——加工過的種子(用作調味品的)(第三十類);
——裹巧克力的堅果(第三十類);
——新鮮和未加工的水果、蔬菜、堅果和種子(第三十一類);
——動物飼料(第三十一類);
——活動物(第三十一類);
——種植用種子(第三十一類)。
 
						咖啡、茶、可可及其代用品;米,意式面食,面條;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類制品;面包、糕點和甜食;巧克力;冰淇淋,果汁刨冰和其他食用冰;糖,蜂蜜,糖漿;鮮酵母,發酵粉;食鹽,調味料,香辛料,腌制香草;醋,調味醬汁和其他調味品;冰(凍結的水)。
	
注釋...[展開]
	
第三十類主要包括為食用目的而預制或腌制的植物性食品(水果和蔬菜除外),以及食品調味佐料。
	
本類尤其包括:
	
——以咖啡、可可、巧克力或茶為主的飲料;
——供人食用的加工過的谷物,例如:燕麥片,玉米片,去殼大麥,碾碎的干小麥,木斯里麥片;
——比薩餅,餡餅(點心),三明治;
——裹巧克力的堅果;
——除香精油外的飲料用調味品。
	
本類尤其不包括:
	
——工業用鹽(第一類);
——食物用調味香精油(第三類);
——藥茶和醫用營養食物和物質(第五類);
——嬰兒食品(第五類);
——膳食補充劑(第五類);
——藥用酵母(第五類),動物食用酵母(第三十一類);
——咖啡味、可可味、巧克力味或茶味牛奶飲料(第二十九類);
——湯,牛肉清湯(第二十九類);
——未加工的谷物(第三十一類);
——新鮮的香草(第三十一類);
——動物飼料(第三十一類)。
	
 
						未加工的農業、水產養殖業、園藝、林業產品;未加工的谷物和種子;新鮮水果和蔬菜,新鮮芳香草本植物;草木和花卉;種植用球莖、幼苗和種子;活動物;動物的飲食;麥芽。
注釋...[展開]
第三十一類主要包括沒有經過任何為了食用目的處理的田地產物和海產品,活動物和植物,以及動物飼料。 
本類尤其包括: 
——未加工的谷物; 
——植物殘體; 
——未加工的藻類; 
——未切鋸木材; 
——待孵蛋; 
——新鮮蘑菇和塊菌; 
——動物用便溺墊物,例如:香砂,寵物用砂紙;
——新鮮的水果和蔬菜,包括經過清洗或打蠟處理的。
本類尤其不包括: 
——微生物培養物和醫用水蛭(第五類); 
——動物用膳食補充劑和含藥物的飼料(第五類); 
——半成品木材(第十九類); 
——人造魚餌(第二十八類); 
——米(第三十類); 
——煙草(第三十四類)。
 
						啤酒;無酒精飲料;礦泉水和汽水;水果飲料及果汁;糖漿及其他用于制作無酒精飲料的制劑。
	
注釋...[展開]
	
第三十二類主要包括不含酒精的飲料及啤酒。 
本類尤其包括: 
——無酒精飲料。
——軟飲料;
——非用作牛奶替代品的米制飲料和豆制飲料;
——能量飲料,等滲飲料,富含蛋白質的運動飲料;
——制作飲料用無酒精原汁和果汁。
	
本類尤其不包括: 
	
——飲料用調味品:香精油(第三類),非香精油(第三十類);
——醫用營養飲料(第五類);
——以奶為主的奶飲料,奶昔(第二十九類);
——牛奶替代品,例如:杏仁漿,椰漿,花生漿,米漿,豆奶(第二十九類);
——烹飪用檸檬汁,烹調用番茄汁(第二十九類);
——以咖啡、可可、巧克力或茶為主的飲料(第三十類);
——寵物飲料(第三十一類);
——酒精飲料(啤酒除外)(第三十三類)。
	
 
						酒精飲料(啤酒除外);制飲料用酒精制劑。
注釋...[展開]
第三十三類主要包括酒精飲料,酒精飲料的原汁和濃縮汁。
本類尤其包括:
——葡萄酒,加烈葡萄酒;
——含酒精的蘋果酒和梨酒;
——烈酒,利口酒;
——酒精飲料原汁,果酒(含酒精),苦味酒。
本類尤其不包括:
——醫用飲料(第五類);
——無酒精飲料(第三十二類);
——啤酒(第三十二類);
——制作酒精飲料用無酒精混合物,例如:軟飲料,蘇打水(第三十二類)。
 
						煙草和煙草代用品;香煙和雪茄;電子香煙和吸煙者用口腔霧化器;煙具;火柴。
注釋...[展開]
第三十四類主要包括煙草和煙具,以及某些用于吸煙和煙具的附件和容器。
本類尤其包括:
——非醫用煙草代用品;
——用于電子香煙、吸煙者用口腔霧化器的調味品(香精油除外);
——煙用草本植物;
——鼻煙;
——某些與煙草和煙具有關的附件和容器,例如:吸煙用打火機,煙灰缸,煙草罐,鼻煙壺,雪茄保潤盒。
本類尤其不包括:
——醫用無煙草香煙(第五類)。
——電子香煙用電池和充電器(第九類);
——汽車用煙灰缸(第十二類)。
 
						廣告;商業經營、組織和管理;辦公事務。
	
注釋
	
第三十五類主要包括涉及商業或工業企業的業務管理、運營、組織和行政管理的服務,以及廣告、市場營銷和促銷服務。按分類要求,商品銷售不視為服務。 
本類尤其包括: 
——為他人將各種商品歸類(運輸除外),以便顧客瀏覽和購買;這種服務可由零售商店、批發商店、自動售貨機、郵購目錄或借助電子媒介提供,例如通過網站或電視購物節目;
——廣告,市場營銷和促銷服務,例如:樣品散發,廣告概念開發,廣告文本的撰寫和出版;
——商業櫥窗布置;
——公共關系服務;
——制作電視購物節目;
——組織商品交易會、商業或廣告展覽;
——為推銷優化搜索引擎;
——商業輔助服務,例如:人員招聘,為他人進行商業合同談判,成本價格分析,進出口代理服務;
——與商業交易和財務記錄有關的管理服務,例如:簿記,編制帳目報表,商業和財務審計,商業評估,稅務籌劃和申報服務;
——特許經營的商業管理;
——有關書面訊息和記錄的登記、抄錄、寫作、編纂或者系統化服務,以及數學或者統計數據的匯編服務;
——辦公事務,例如:預約安排和提醒服務,為他人在計算機文件中檢索數據,計算機文檔管理,電話總機應接服務。
本類可涉及有關其他服務的廣告,如銀行借貸或無線電廣告服務。
	
本類尤其不包括: 
——金融服務,例如:金融分析,金融管理,金融贊助(第三十六類);
——不動產管理(第三十六類);
——股票經紀服務(第三十六類);
——物流運輸(第三十九類);
——能源審計(第四十二類);
——廣告宣傳材料的平面設計(第四十二類);
——為他人進行合同談判的法律服務(第四十五類);
——知識產權許可,許可的法律管理,版權管理(第四十五類);
——域名注冊(第四十五類)。
	
 
						金融,貨幣和銀行服務;保險服務;不動產事務。
	
注釋...[展開]
	
第三十六類主要包括與銀行和其他金融交易有關的服務,金融評估服務以及保險和不動產事務。
本類尤其包括: 
——金融交易和付款服務,例如:貨幣兌換,電子轉賬,信用卡和借記卡支付處理,發行旅行支票;
——金融管理和研究;
——金融評估,例如:珠寶、藝術品和不動產估價,修理費評估;
——支票核查;
——融資和信貸服務,例如:貸款,發行信用卡,融資租賃;
——眾籌;
——保險庫(保險箱寄存);
——金融贊助;
——不動產代理,不動產管理,公寓出租,租金托收;
——保險承保,精算服務;
——經紀服務,例如:有價證券、保險和不動產經紀,碳信用證經紀,典當經紀。
	
本類尤其不包括:
	
——與商業交易和財務記錄有關的管理服務,例如:簿記,編制帳目報表,商業和財務審計,商業評估,稅務籌劃和申報服務(第三十五類);
——尋找贊助,通過體育賽事贊助推廣商品和服務(第三十五類);
——自助取款機的現金補充(第三十九類);
——貨運經紀,運輸經紀(第三十九類);
——羊毛和活立木的質量評估(第四十二類)。
	
 
						房屋建筑;修理;安裝服務。
	
注釋...[展開]
	
第三十七類主要包括建造永久性建筑的承包商或分包商所提供的服務,以及由個人或組織為修復建筑物或保持原樣而不改變其物理或化學特征的服務。 
本類尤其包括: 
——建筑房屋、道路、橋梁、堤壩或通訊線路的服務,以及建筑行業其他專項服務,如油漆粉刷、管道鋪設、安裝暖氣或蓋屋頂; 
——為建筑服務的輔助性服務,如建筑計劃的檢查; 
——船只建造; 
——租賃建筑工具或材料的服務; 
——修理服務,即修復已磨損、損壞或遭部分破壞的任何東西(修復房屋或將其他殘缺之物修復原樣); 
——各種修理服務,如修理電器、家具、器械和工具等; 
——旨在使物品保持原樣而不改變其任何屬性的維修服務,例如:家具維修,車輛維修,游泳池維修和計算機硬件維修。 
本類尤其不包括: 
——諸如服裝或車輛之類商品的儲存服務(第三十九類); 
——與布料或服裝印染有關的服務(第四十類)。
 
						電信。
注釋...[展開]
第三十八類主要包括至少能使二人之間通過感覺方式進行通訊的服務。這類服務包括: 
⑴能使一人與另一人進行交談; 
⑵將一人的消息傳遞給另一人; 
⑶使一人與另一人進行口頭或視覺的聯系(無線電和電視)。 
本類尤其包括: 
——主要進行播放無線電或電視節目的服務。 
本類尤其不包括: 
——無線電廣告服務(第三十五類); 
——電話市場營銷服務(第三十五類)。
 
						運輸;商品包裝和貯藏;旅行安排。
注釋...[展開]
第三十九類主要包括將人、動物或商品從一處運送到另一處(通過鐵路、公路、水上、空中或管道)所提供的服務和與此有關的必要服務,以及貨?;蛘咂渌ㄖ餅楸阌诳垂?、保存商品所提供貯藏的服務。 
本類尤其包括: 
——供運輸者使用的由車站、橋梁、火車渡輪等公司提供的服務; 
——租賃運輸車輛的服務; 
——與海上拖曳、卸貨、港口和碼頭運轉、營救遇險船只及其貨物有關的服務; 
——發貨前的包裝和打包業務的服務; 
——經紀人及旅行社提供旅行或貨運情況的服務以及提供價目、時刻或運送方式情況的服務; 
——交通工具的出租以及駕駛服務 ;
——運輸前檢查車輛或貨物的服務。 
本類尤其不包括: 
——與運輸企業廣告有關的服務,如散發廣告傳單或無線電廣告(第三十五類); 
——由經紀人或旅行社提供的發行旅行支票或者信用證的服務(第三十六類); 
——人或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商業、火災或生命)保險服務(第三十六類); 
——維修車輛的服務,以及維修用于運輸人或貨物的運輸工具的服務(第三十七類); 
——由旅行社或經紀人提供的預定旅館房間的服務(第四十三類)。
 
						材料處理。
	
注釋...[展開]
	
第四十類主要包括通過機械或化學方式加工、處理或者制造物品、無機物或有機物的服務,包括定制生產服務。按分類要求,只有在根據他人的訂單和規格而進行的情況下,商品的生產或制造才被視為服務。如果生產或制造不是為履行滿足客戶特定需要、要求或規格的產品訂單,則一般從屬于制造商交易活動中的主要商業行為或是商品。如果物質或物品被其加工、處理或制造方交易給第三方,則一般不視為服務。 
本類尤其包括: 
——對物品或物質進行加工的服務,包括改變其主要特性的處理服務(如染服裝);按正常分類,維修服務應該列入第三十七類,但若是進行了這樣的改變,即可列入第四十類(如汽車防沖擊裝置的鍍鉻處理); 
——在物質生產或建筑物建造過程中的材料處理服務,如切割、加工成形,磨光或金屬鍍層方面的服務; 
——根據他人的訂單和規格要求定制生產產品(須明確的是:某些主管局要求必須指明制造的產品),例如汽車定制生產。 
本類尤其不包括: 
——修理服務(第三十七類); 
——某些定制服務,例如汽車定制噴漆(第三十七類);
——不需要改變物品或物質基本特性的服務,例如:家具保養或修理(第三十七類)。
 
						教育;提供培訓;娛樂;文體活動。
注釋...[展開]
第四十一類主要包括各種形式的教育或培訓服務,其基本目的是供人娛樂,游樂或消遣,以及為文化或教育目的向公眾展示視覺藝術或文學作品。
本類尤其包括: 
——為文化或教育目的組織展覽、安排和舉辦會議、大會和專題研討會;
——翻譯和口譯服務;
——出版書籍和文字(廣告宣傳文本除外);
——新聞記者服務,攝影報道;
——攝影;
——除廣告片外的影片導演和制作服務;
——游樂園、馬戲團、動物園、美術館和博物館提供的文化、教育或娛樂服務;
——運動和健身訓練服務;
——動物訓練;
——在線游戲服務;
——組織彩票發行;
——娛樂、教育和體育賽事的門票預約和預訂服務;
——某些寫作服務,例如:劇本編寫,歌曲創作。
本類尤其不包括:
——組織商業或廣告展覽(第三十五類);
——廣告文本的撰寫和出版(第三十五類);
——新聞社服務(第三十八類);
——無線電廣播和電視播放(第三十八類);
——視頻會議服務(第三十八類);
——撰寫科技文稿(第四十二類);
——日間托兒所服務(第四十三類);
——礦泉療養(第四十四類);
——計劃和安排婚禮服務(第四十五類)。
 
						科學技術服務和與之相關的研究與設計服務;工業分析與工業研究服務;計算機硬件與軟件的設計與開發。
注釋
第四十二類主要包括由人,個人或集體,提供的涉及復雜領域活動的理論和實踐服務;這些服務由諸如化學家、物理學家、工程師、計算機程序員等專業人員提供。 
本類尤其包括: 
——由從事評估、估算以及從事科技領域研究與報告的工程師和科學家提供的服務(包括技術咨詢); 
——保護計算機數據、個人和金融信息安全的計算機及技術服務,以及監測未經授權接入數據和信息的計算機及技術服務; 
——為醫務目的所做的科學研究服務。 
本類尤其不包括: 
——商業研究與開發(第三十五類); 
——文字處理和計算機檔案管理(第三十五類); 
——金融與財政評估(第三十六類); 
——采礦和石油開采(第三十七類); 
——計算機(硬件)的安裝與維修服務(第三十七類); 
——由專業人員諸如醫生、獸醫和精神分析醫生所提供的服務(第四十四類); 
——醫療服務(第四十四類); 
——花園設計(第四十四類); 
——法律服務(第四十五類)。
 
						提供食物和飲料服務;臨時住宿。
	
注釋...[展開]
	
第四十三類主要包括為消費準備食物和飲料的服務,以及提供臨時住所的服務。
本類尤其包括: 
——預訂臨時住所,例如:旅館預訂;
——為動物提供膳食;
——出租會議室、帳篷和活動房屋;
——養老院;
——日間托兒所服務;
——食物裝飾,食物雕刻;
——烹飪設備出租;
——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
——水煙休息室服務;
——私人廚師服務。
	
本類尤其不包括: 
——飯店商業管理(第三十五類);
——出租住宅用途的不動產(例如:住房、公寓)(第三十六類);
——家政(清潔)服務(第三十七類);
——旅行和運輸預訂服務(第三十九類);
——為他人釀造啤酒和葡萄酒,定制生產面包(第四十類);
——食物熏制,食物和飲料的防腐處理(第四十類);
——教育,培訓和娛樂服務,包括由可能涉及輔助的住宿或飲食的場所(例如:寄宿學校、幼兒園、迪斯科舞廳和夜總會等)提供的服務(第四十一類);
——提供博物館設施(第四十一類);
——康復中心和療養院服務(第四十四類);
——臨時照看嬰孩,臨時照料寵物(第四十五類)。
 
						醫療服務;獸醫服務;人或動物的衛生和美容服務;農業、園藝和林業服務。
注釋
第四十四類主要包括由個人或機構向人或動物提供的醫療、衛生和美容服務;它還包括與農業、園藝和林業領域相關的服務。 
本類尤其包括: 
——與治療病人(例如X光檢查和取血樣)有關的醫學分析; 
——人工授精服務; 
——醫藥咨詢; 
——動物飼養; 
——與植物生長例如園藝有關的服務; 
——與植物藝術例如園藝設計和花卉構圖有關的服務。 
本類尤其不包括: 
——滅害蟲(為農業、水產養殖業、園藝和林業目的除外)(第三十七類); 
——灌溉系統的安裝與維修服務(第三十七類); 
——救護運輸(第三十九類); 
——動物屠宰及其標本制作(第四十類); 
——樹木砍伐和加工(第四十類); 
——動物馴養(第四十一類); 
——為體育鍛煉目的而設的健康俱樂部(第四十一類); 
——醫學科學研究服務(第四十二類); 
——為動物提供膳食(第四十三類); 
——養老院(第四十三類)。
 
						法律服務;為有形財產和個人提供實體保護的安全服務;由他人提供的為滿足個人需要的私人和社會服務。
注釋...[展開]
本類尤其包括: 
——由律師、法律助理和私人律師為個人、組織、團體、企業提供的服務; 
——與個人和有形財產的實體安全相關的調查和監視服務; 
——為個人提供的與社會活動相關的服務,例如社交護送服務、婚姻介紹所、葬禮服務。 
本類尤其不包括: 
——為商業運作提供直接指導的專業服務(第三十五類); 
——為處理與保險有關的金融或貨幣事務和服務有關的服務(第三十六類); 
——護送旅客(第三十九類); 
——安全運輸(第三十九類); 
——各種個人教育服務(第四十一類); 
——歌唱演員和舞蹈演員的表演(第四十一類); 
——為保護計算機軟件所提供的計算機編程服務(第四十二類); 
——計算機和互聯網安全咨詢及數據加密服務(第四十二類); 
——由他人為人類和動物提供的醫療、衛生或美容服務(第四十四類); 
——某些出租服務(查閱按字母順序排列的服務分類表和一般性說明中有關服務分類的第2條)。